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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油罐车发生爆炸,是否造成人员伤亡?事后的赔偿如何进行?!

作者:小窍门日期:2024-04-14 14:14:42浏览:分类:生活常识

在2020年6月13日,浙江温岭的一段高速公路上发生液化石油气运输槽罐车发生了重大爆炸事故,此次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175人受伤。此次爆炸事故更是造成损失多达上千万元,对于这一损失不仅要贯彻司机负责,同样需要问责的还有公职人员。液化石油

在2020年6月13日,浙江温岭的一段高速公路上发生液化石油气运输槽罐车发生了重大爆炸事故,此次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175人受伤。此次爆炸事故更是造成损失多达上千万元,对于这一损失不仅要贯彻司机负责,同样需要问责的还有公职人员。

液化石油气一直是人民日常生活所使用的燃烧资源,对于这一资源的使用,在现代生活过程中也确实存在许多安全隐患。石油气虽然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样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潜在的安全威胁。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天然气来代替液化石油气,而这两种资源在使用不当的情况下,都极易造成危险。对于这一能源的使用,我国有许多法律条规来规范,但是依然避免不了发生意外事故。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对于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使用十分重视。这两种燃烧能源的使用在人民日常生活中已经非常常见,但同时它所带来的安全威胁也十分受到人民关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使用这两种能源时,要十分注意,小心谨慎。这一次液化石油罐车爆炸又给我们一次安全警示,在运输过程中也要注意液化石油气的安全。

现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使用,其实对我们的环境影响也非常大,这两种资源资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在日常生活中也非常高。在未来,我们希望有新型能源代替这两种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同时减少资源浪费。有越来越多的新型能源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对于这些新型能源,我们更要加以使用,减少传统能源所造成的浪费。这些新型能源,一方面方便人们生活,同样减少环境污染。

浙江温岭致20死槽罐车爆炸事故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何?

2020年6月13日16时,位于浙江台州温岭市的沈海高速公路温岭段温州方向温岭西出口下匝道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运输槽罐车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175人入院治疗,其中24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9477.815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液化石油气运输槽罐车超速行经高速匝道引起侧翻、碰撞、泄出,进而引发爆炸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员谢志高驾驶车辆从限速60公里/小时路段行驶至限速30公里/小时的弯道路段时,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导致车辆发生侧翻,罐体前封头与跨线桥混凝土护栏端头猛烈撞击,形成破口,在冲击力和罐内压力的作用下快速撕裂、解体,罐体内液化石油气迅速泄出、汽化、扩散,遇过往机动车产生的火花爆燃,最后发生蒸气云爆炸。

调查组认为,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及叶岩福等主要负责人无视国家有关危化品运输的法律法规,未落实GPS动态监管、安全教育管理、电子路单如实上传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车辆挂靠经营等违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GPS监管平台运营服务商违规帮助瑞阳运输公司逃避GPS监管、电子路单上传主体责任,行业协会未如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评定,事故匝道提升改造工程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在防撞护栏施工过程中未履行各自职责,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等公职人员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浙江省纪委省监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对30名责任人员作出问责处理。

其中,瑞安市委书记麻胜聪,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瑞安市委副书记、市长秦肖,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瑞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榜桃,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有5人被给予政务撤职处分:瑞安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时任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总支委员、稽安科科长)金林微,瑞安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时任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物流管理科科长)毛小华,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台州支队三大队党支部书记、队长朱晖,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玉海中队党支部组织委员、副中队长陈盛近,台州市公路应急保障站副高级工程师(台州市路马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原经理)于群智。

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致20死,30人被问责,你觉得这个结果如何?

对于浙江温岭致20死槽罐车爆炸事故,大家一定都知道,就在近期,这一事故的处理结果也已经公布。

那么,浙江温岭致20死槽罐车爆炸事故是如何发生的?事实上,事故发生经过如下:

就在去年的六月十三日5时51分,浙CM9535/浙CF138挂槽罐车从温州昌泰电力燃气有限公司梅屿储备站出发驶往宁波,并于11时45分到达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充装了将近25.36吨液化石油气后于13时02分出发返回温州。16时40分54秒该车驶入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方向温岭西出口匝道,16时41分16秒半挂车后部开始向右倾斜,16时41分18秒车体完全向右侧翻,碰擦匝道外侧旋转式防撞护栏并向前滑行。

就在16时41分19秒,罐体与匝道跨线桥混凝土护栏端头发生碰撞,罐体破裂、解体,牵引车和半挂车分离,其中罐体残片及半挂车呈不同方向飞出,罐体中的液化石油气迅速泄出、汽化、扩散并蔓延。16时42分58秒,扩散至沈海高速公路温州往宁波方向跨线立交桥下的石油气首先发生爆燃,火势向西蔓延,16时43分6秒发生大面积剧烈爆炸。

我们知道,台州温岭市的沈海高速公路温岭段温州方向温岭西出口下匝道发生的液化石油气运输槽罐车重大爆炸事故,一共造成了20人死亡,175人受伤,24人重伤住院,直接的经济损失高达9477.815万元。

那么,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到底是是什么?

事实上,根据相关调查,事故的具体原因是:在事故发生的时候,谢志高驾驶着车辆从限速60公里/小时路段行驶至限速30公里/小时的弯道路段时,并未及时减速,这才导致了车辆发生侧翻。与此同时,罐体的前封头与跨线桥混凝土护栏端头猛烈碰撞,产生了一道缺口。在此之后,由于冲击力和罐内压力的作用,整个罐体快速撕裂、解体,罐体内的液化石油气迅速泄出、汽化、扩散,遇过往机动车产生的火花,结果产生了爆燃,形成了蒸汽云爆炸。

这起事故是如何处理的?

事实上,在这一起事故中的相关责任人也已经受到了处理,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等公职人员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浙江省纪委省监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到目前为止,已经对30名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关的问责处理。

总而言之,现在这起事故已经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前段时间温岭槽罐车爆炸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牵动着大家的心,因为这场爆炸有很多人死亡。大家很多人都不知道槽罐车是什么,槽罐车是用来运输一些化工液体的。有些槽罐车可以运油,有些可以运气,还有的可以运送一些粉末状的东西。槽罐车的体积一般来说都非常大,如果槽罐车的质量好的话,一般不会出什么问题。但是一旦出事故,就会酿成很巨大的灾难。这次浙江温岭槽罐车的爆炸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当时这辆槽罐车运送的是液化气。在刚刚驶出高速公路要走向匝道时,爆炸就突然发生了。这件事情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事情有多严重呢?从国务院安委会对这次事件挂牌督办就可以看出事故的严重性。在这场罐车爆炸的事故里,有20人死亡,还有172人受伤,简直是伤亡惨重,可以想象到这些人的家属有多么悲痛。在事故发生后,有三十多名公职人员被问责了,一些善后工作也及时落实了。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死去的人也不能再活过来。事情的结果是怎样的并不是特别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生产油罐车的企业一定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标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一定要远离油罐车,运输油罐车的司机也一定要提高警惕,在危险有苗头的时候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安全问题大过天,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所以不要只顾挣钱而不顾安全。希望在这场事故中失去亲人的人们能够坚强,也希望这件事给社会敲响一个警钟,注意安全,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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